天津北方网讯:市政府日前出台《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预计到2020年年底,本市基本建成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服务体系,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支撑体系;到2025年,形成符合城市定位、适合社会发展,高效率、高满意度的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服务体系。
远程医疗
依托实体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,医疗机构可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,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、慢性病复诊。医师在符合诊疗规定的前提下,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、慢性病处方。支持医疗卫生机构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,开展远程医疗、健康咨询、健康管理服务,促进医院、医务人员、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。
药品供应
打通院内院外信息通道,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、实时共享,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、慢性病处方,经药师审核后,医疗机构、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,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模式。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等,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,提升基本药物目录、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的遴选等能力。
智慧医院
优化医疗服务流程,提升服务效能,提高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匹配度。到2020年,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规范化智慧便民惠民服务,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、智能导医分诊、候诊提醒、检验检查结果查询、移动支付、智能住院业务等线上服务。
适应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,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。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建立费用分担机制,方便群众就近就医,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利用。(津云新闻编辑侯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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